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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2年10月份应急管理综合形势分析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14:46:03

  内容摘要

  ●10月,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7起,同比上升117.6%;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起(建筑业市管工程),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全年累计,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22起,同比上升4.2%;死亡26人,同比上升62.5%;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17人(含2起高速公路事故)占死亡总数的65.4%;消防火灾事故起数最多,接报231起,占事故总数的71.7%;各街道事故死亡人数前三:坑梓街道8人,龙田街道8人,坪山街道4人,3个街道占死亡总数76.9%。

  ——全年累计,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3起,同比上升18.2%;死亡14人,同比上升27.3%;其中,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7人,占死亡总数50%;道路运输业次之,死亡5人,占死亡总数35.7%;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前三:龙田街道6人,坑梓街道4人,碧岭街道2人,3个街道占死亡总数85.7%。

  ●10月,共接报消防火灾19起,占比51.4%,同比上升46.2%,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火灾起数前三:坪山街道5起、龙田街道5起、坑梓街道4起。

  ●10月,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17起,占比45.9%,造成1人死亡,20人受伤,(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466.7%、上升100%、上升566.7%。

  ●10月,共接报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起(为建筑业市管工程项目),占比2.7%,死亡1人,同比(1起1人)均持平。

  ●1-10月,全区对8起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不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其中6起事故调查已完成,对10家责任企业和7名责任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2人,对3家监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对4名公职人员提出问责处理建议。

  一、10月事故情况

  全区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7起,死亡2人,同比(17起1人)起数上升117.6%,死亡人数上升10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起(建筑业市管工程),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

  (一)道路交通事故

  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17起,死亡1人,受伤20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三升”,分别上升466.7%、上升100%、上升566.7%(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受伤3人)。

  1.按涉事车辆分析:涉及重型货车1起,占比5.88%,涉及电动自行车15起,占比88.23%;

  2.按事发时段分析:9起事故发生在白天07时至18时,占比52.94%,8起发生在夜间18时至次日07时,占比47.06%。

  3.按街道分析:坪山街道6起(占比35.29%)、坑梓街道3起(占比17.65%)、龙田街道2起(占比11.76%)、石井街道2起(占比11.76)、马峦街道4起(占比23.53)、碧岭街道无。

  4.按事发位置分析:2起发生在交叉路口(石井街道深圳技术大学2号门校道与三号楼通道交叉口、龙田街道金牛东路与聚龙中路交叉口),占比11.76%。15起发生在道路路段,占比88.24%。

  5.按人群分析:死亡1人为中老年人。受伤20人,其中儿童(16岁以下)为3人,占比15%;青年人(16岁-50岁)为16人,占比80%;中老年人(50岁以上)为1人,占比5%。

  (二)火灾事故

  全区共接报火灾事故19起、死亡0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一升二平”,分别上升46.2%、持平、持平。

  1.按街道辖区分析。坪山街道5起(占比26.3%)、龙田街道5起(占比26.3%)、坑梓街道4起(占比21.1%)、碧岭街道3起(占比15.8%)、石井街道1起(占比5.3%)、马峦街道1起(占比5.3%)。

  2.按起火原因分析。①电气火灾9起(占比47.5%),其中,电线短路6起(占比66.7%)、电池故障3起(占比33.3%);②用火不慎4起(占比21.1%);③遗留火种3起(占比15.8%),为杂物、垃圾及废弃物;④生产作业1起(占比5.3%);⑤其他类型火灾2起(占比10.5%)。

  3.按起火场所分析。①出租屋5起(占比26.3%),其中3起为电线短路,1起为用火不慎,1起生产作业;②交通工具5起(占26.3%);③室外空地、草地、绿化带火灾3起(占比15.8%);④供电设备、“三小”场所、在建工地各2起,各占比10.5%。

  4.按起火时间分析。①白天发生10起(占比52.6%),其中电气火灾4起,遗留火种2起,用火不慎2起,生产作业1起,1起其它-汽车刹车片和轮毂摩擦冒烟。②夜间发生9起(占比47.4%),其中电气火灾5起,用火不慎2起,遗留火种1起,1起其它-刹车片和轮毂摩擦冒烟。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

  全区接报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起(为建筑业市管工程地铁16号线工程“10·25”亡人事故)、死亡1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均持平。

  二、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年累计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同比(11起11人)起数上升18.2%,死亡人数上升27.3%。

  1.与全市各区比较:亡人数全市排名第五,在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南山区之后,与深汕合作区并列。

  2.各街道情况:龙田街道事故5起,死亡6人;坑梓街道事故4起,死亡4人;碧岭街道事故2起,死亡2人;坪山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马峦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石井街道无。

  3.行业情况:道路运输业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6起6人)分别均下降16.7%;商贸制造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2起2人)均持平;建筑业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2起2人)分别上升200%、上升250%。

  三、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检查情况

  (一)工贸领域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共计检查企业949家次,同比下降12.94%,发现安全隐患3067项,同比上升2.93%,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017份,实施行政处罚2宗,同比下降400%,处罚7.5万元。

  1.主要隐患:①自查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1539项(占比40.79%)、安全生产责任制类678项(占比17.97%)、教育培训类633项(占比16.78%);②巡查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1889项(占比34.75%)、安全生产责任制类1329项(占比24.45%)、教育培训类1328项(占比24.43%)。

  2.处罚情况:①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占比50%,被处罚单位未对空压机压力储气罐的安全阀(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②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占比50%,被处罚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环保喷胶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内。

  3.属地情况:坪山街道实施行政处罚1宗,处罚2万元;坑梓街道实施行政处罚1宗,处罚5.5万元;龙田街道、石井街道、马峦街道、碧岭街道均无处罚。

  (二)消防领域

  消防救援部门共计检查企业(场所)230家次,同比上升161%,发现消防隐患44项,同比上升158%,实施行政处罚21宗(已实施6宗,立案15宗),同比上升162%,临时查封3家,发放各类执法文书40份,处罚4550元。

  全区共计开展夜查、专项督导检查、联合检查等24次,共计检查企业(场所)2377家次,同比上升43%,发现消防隐患665项,同比上升27%,督促整改隐患541项,整改率为81%,同比上升13%。

  1.主要隐患:在日常巡查中发现:①电器产品及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类隐患8宗(占比18.18%);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类隐患7宗(占比15.9%);③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隐患6宗(占比13.63%)。在消防夜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两违”情况有所反弹,本月夜查共清理57辆电动自行车“两违”,其中违规充电占2%,违规停放占98%,同比分别上升100%、21%。

  2.处罚情况: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类处罚项目共11宗(占比52.38%);②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及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处罚项目共4宗(占比19.04%);③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类处罚项目共4宗(占比19.04%)。

  3.属地情况:在坪山街道发现消防隐患177项(占比24.96%),处罚7宗(占比33.33%);在坑梓街道发现消防隐患165项(占比23.27%),处罚4宗(占比19.04%);在龙田街道发现消防隐患142项(占比20.02%),处罚4宗(占比19.04%);在马峦街道发现消防隐患83项(占比11.70%),处罚2宗(占比9.52%);在碧岭街道发现消防隐患78项(占比11%),处罚2宗(占比9.52%);在石井街道发现消防隐患64项(占比9.02%),未处罚。

  (三)建筑施工领域

  区住建部门共计检查建设工地517项次,小散工程1247项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2377项;发出各类执法文书215份,约谈警示2项次。

  1.建筑工地排查情况:市管建筑工地69个,检查104项次,发现安全隐患428项;区管建筑工地124个,检查413项次,发现安全隐患1138项。主要隐患为:①临时用电类176项(占比11.2%);②高处坠落类123项(占比7.9%);③消防类167项(占比11%)。

  2.小散工程排查情况:全区已备案小散工程1750个,检查1247项次,发现安全隐患811项。其中,龙田街道发现安全隐患364项(占比45%);马峦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52项(占比18.7%);坪山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30项(占比15.5%);坑梓街道发现安全隐患70项(占比8.6%);碧岭街道发现安全隐患52项(占比6.3%);石井街道发现安全隐患47项(占比5.8%)。

  3.处罚情况:区住建部门共计发出各类执法文书241份。结合近期检查情况,已针对问题较多的人才安居在建项目、比亚迪深圳汽车生产园区项目、花样年旭辉好时光家园项目等重点项目,约谈相关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相关负责人。

  (四)燃气领域

  区住建部门共巡查燃气企业(场站)153家,同比上升20%;检查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工地食堂等涉燃气使用场所4613家,同比上升69.22%;巡查市政燃气管线31206.22公里,同比上升1.09%,共计发现安全隐患2265项,同比上升26.32%;实施行政处罚1次,同比上升100%,发出各类执法文书382份,处罚1万元,约谈警示2家。

  1.主要隐患:①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占隐患总数21.2%;②未正确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占隐患总数11.66%;③储气场所和用气场所未按规定配置2具8千克干粉灭火器,占隐患总数6.24%。

  2.处罚情况:10月份,对碧岭供应站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点储存燃气一事进行行政处罚,处罚1万元。

  3.属地隐患情况:坪山街道发现安全隐患565项,占比24.94%;坑梓街道发现安全隐患261项,占比11.52%;龙田街道发现安全隐患318项,占比14.04%;石井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48项,占比6.53%;马峦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87项,占比8.26%;碧岭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92项,占比8.48%。

  (五)道路交通领域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共检查企业、场所(包含企业,道路,车辆)1946家次,同比下降32.80%,发现安全隐患2810项,同比下降38.97%,整改2789项,限期整改21项,隐患整改率为99.25%;实施行政处罚60次,同比下降36.84%,发放各类执法文书67份,立案查处60起,处罚34.82万元。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2729项。

  1.主要隐患:①人行道损坏2183处(占比77.7%);②交安设施损坏354处(占比13.0%);③路面损坏180处(占比6.4%)。

  2.处罚情况:①客货违章类53宗(占比88.33%),处罚24.6万元;②危运类3宗(占比5.00%),处罚6.2万元;③其他类2宗(占比3.33%),处罚3万元。

  坪山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34宗。其中,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2728宗;查处酒驾20宗、醉驾25宗,查处机动车违停404宗,查处不礼让斑马线2宗,查处不系安全带501宗。

  (六)特种设备领域

  区市监系统本月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4家,同比下降9.3%,检查特种设备82台,同比减少3.4%;发现安全隐患6项,同比减少25%,整改6项,隐患整改率为100%;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查处1宗,同比减少300%,约谈警示1家。

  主要隐患:①未张贴使用登记证等标识(占比83.3%);②未提供有效作业人员证件(占比16.7%)。

  四、自然灾害总体情况

  (一)森林火灾。全区无接报森林火警,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1次,共持续12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2次,共持续7天。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2次,共持续12天。

  (二)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平均雨量11.3毫米,较近5年同期(85毫米)偏少89%,是自2008有气象记录以来10月份雨量第2少,仅多于2013年(2.6毫米)。月平均气温25.1℃,最低气温15.0℃,因受台风“纳沙”“尼格”影响,最大阵风18.5米/秒(8级,坑梓站)。10月份坪山区发布了台风预警信号4次,强季风2次,高温1次。启动防台风“关注级”响应2次,IV级响应2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五、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一)值班值守情况

  全区社会面总体情况良好,带班区领导在值班期间均到区总值班室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各值班组长在值班期间对各街道、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设有值班室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人员均在岗在位。

  区总值班室办理市、区领导批示13件(次);协调处置突发事件45宗,均为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4258条(次),电话通知、协调相关单位人员1811人次,开展各类值班值守检查996次,未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通讯不畅现象,各值班部门、值班干部均按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

  (二)信息报送情况

  区总值班室共接市、区领导批示13件(次),其中,接市领导批示11件、区领导批示2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专报3份;接报突发事件信息、预警信息、重要情况、不稳定因素、值班信息和工作动态173条,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4258条。

  全区信息报告数量前三名的单位为坪山公安分局32份、碧岭街道办事处13份、坪山街道办事处7份。在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信息内容全面、详实。

  (三)监测预警情况

  区指挥中心按区领导指示,开展“两线检查”(线上巡检和线下检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一是利用视频资源智慧管理系统,开展行人及骑电动车人员违规行为抓拍,共抓拍到骑电动车未戴头盔570人次;对在建工地开展视频巡检155次,未发现异常;对交通安全巡管员在岗情况进行视频点到356次,均在岗值守。二是组织区值班干部155人次对辖区内餐饮、非生活必须密闭场所检查80家次,对社区卡口检查204次,对商超检查119家次,对农贸市场检查76家次,对药店检查112家次,对交通安全巡管点位检查186次,并督促辖区街道做好跟踪闭环工作。

  六、风险研判

  (一)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突出。本月我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环比两升一降,虽然亡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受伤人数却大幅度上升,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在10月份发生的17宗道路交通伤人事故中,有9宗为道路交通设施、慢行系统不完善引起由此可见我区大开发大建设导致的道路施工改造、道路设施不完善、机非混行等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仍然较大。加上临近岁末,道路运输行业进入传统高峰期,货车违规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问题更加突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佩戴头盔上路、随意穿插、不按交规行驶等违规现象增多,容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二)慎防建筑业高处坠落安全事故隐患。据区安委办统计,今年我区建筑业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发现建筑业在近3年来共发生8起高坠亡人事故,造成8人死亡,占近3年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的42.1%,已成为主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区建设工程和小散工程的基数较大,高处作业风险点多面广。施工现场未严格执行施工作业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个体施工队甚至临时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护用具佩戴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旁站提醒不及时等,使得小概率事故带来了较大的绝对数量,仍需高度重视。

  (三)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有冒头迹象。区安委办在近期危险化学品督导检查中,发现2宗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件,且涉事单位均属于“三无”场所(无生产经营场所、无生产经营资质、无生产经营人员)。涉事单位通过修改安全技术说明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宣称销售的物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以此躲避执法部门检查,造成企业在不清楚使用物品危险有害特性的情况下,未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落实储存、使用管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

  (四)“黑油点”频现急需引起重视。区安委办已多次接到市民举报坪山街道宝山第二工业园区内存在非法改装的车辆经营成品油现象。同时在市安委会第二轮督导检查中也发现有工业园区内存在异地危运车辆违规给车辆加油的现象。这些改装的非法加油车,由于设备设施简陋,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资质,安全意识薄弱,消防设备不达标等,存在油料泄露、爆炸等安全风险,需引起各街道、各部门重视并依职责开展成品油的“打非治违”。

  (五)森林防火形势需持续关注。10月以来,区森防办会同各街道、有关部门和有林单位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路口火源收缴、可燃物五清和野外火源管控,有力确保了我区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安全。进入11月,气象条件已呈现秋冬季节气候特征,天气持续风干物燥,林下植被逐渐干枯,可燃物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和火灾风险持续升高。加上秋高气爽,市民群众进入林区登高和踏青游玩的意愿加大,林区游客将迎来明显增多,叠加林边菜农烧草烧杂,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仍需持续关注,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一)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统一行动。各街道牵头,各部门紧密配合,结合辖区特点,于每周四晚持续组织开展全区六个街道安全大检查统一行动,抓严抓细安全风险防控,对标对表跟进隐患排查,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营造全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道路交通防范措施。区交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各街道要与时俱进,对行业(辖区)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尤其对地铁站出入口路段,路面违停、违法经营较多的路段要开展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执法巡查,完善道路设施设备和临时管理措施。同时,用好交通义工路面服务,增加人员配置,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在车流量大、易堵塞和事故多发路段维持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城市消防防范措施。消防部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对全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开展全面摸排,督促指导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配齐配全消防人员和设备。同时,结合市安委办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市民举报的消防问题,对老旧小区消防管网和消防供水系统开展“回头看”行动,督促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切实整改隐患,保障我区老旧小区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四)建筑施工防范措施。住建部门和各街道要对建筑施工“一大一小”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检查,总结施工中发现的隐患规律,开展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同时持续关注高坠事故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坪山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方案》,对各类房屋建筑、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空调安装、电梯维修、外墙清洁、设备检修等高处作业行为,依照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防护)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注意作业人员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危险化学品防范措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深圳市两个地方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本辖区、本领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实行分类、分区储存,物品名称、应急指引和警示标志应醒目清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严禁超范围、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严禁各种禁忌物料混存混放,不得使用没有“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或者向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危险化学品。要对组织或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借助技术仪器、抽样鉴定等手段,提高查处效率,坚决防范涉危化品事故发生,确保城市平稳安全有序运行。

  (六)“黑油点”防范措施。各街道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厂房的日常巡查,发现相关线索后第一时间报告至有关部门,并对线索进行保密。工信、公安、交警、应急、交通、市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过追根溯源、联动执法,全面打击无照无证的非法经营加油点、无照无证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成品油的流动车辆、非法违法加注行为和以其他形式设点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倒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和警示效应,坚决遏制辖区“黑油点”反弹势头,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七)森林防灭火措施。各相关单位、街道要充分认识我区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和艰巨挑战,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禁火令、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二是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要求;三是巡防护林队伍全员上岗,深入林区、山头、地块开展网格化巡查、隐患排查、路口值守和火源收缴管控;四是区森林消防大队每日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前置到重点林区、区域,第一时间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我区今年秋冬季的防灭火形势平稳可控。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