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经过各幼儿园初审、区教育局复核,2023-2024学年度共有2152人(公办幼儿园1490人,民办幼儿园662人)符合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条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逾期或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0755-84622194
电子邮箱:lanyidi1@szpsq.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坪山区委、区政府二办407B室)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