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8-07-26 00:00:00
归档标识 2021年07月25日
此文件已失效

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各驻区机构,区属企业:

  现将《坪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