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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7 00:00:00
归档标识 2023年03月17日
此文件已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