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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职员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18:20:13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区妇幼保健院儿科医师、区保健院心理健康管理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

  (二)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三)体检程序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不得入场),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前自行到达指定体检医院并完成规定体检项目,逾时未到达或未完成规定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科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2.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医院者,体检无效。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做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6.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1.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