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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公开选聘职员成绩及体检人选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2 18:12:30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公开选聘职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成绩、体检人选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详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人民街19号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2楼,联系电话:0755-23250520。

  (三)体检程序

  1.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自行到达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向在场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2楼),逾时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7.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会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时间另作安排,此次复查后将不再安排复查。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