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坪山区审计局对我署2017年以来实施的政府投资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我署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署实施了坪山区人民医院迁址重建、坪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新院区改造装修工程等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可提供床位4232个,计划投资额74.60亿元,截至2022年7月底共支付29.60亿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我署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对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对于补充协议不完善的问题,我署已督促监理单位对照规范标准增加人员配置,现场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人员履约情况纳入评价考核,并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2.对于部分项目竣工图编制工作重复委托的问题,我署从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合同履约和推进项目建设方面统筹考虑,明确竣工图编制单位并签订补充协议,对重复委托内容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正,扣减竣工图编制费用。今后将加强各环节委托内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审核,完善合同条款表述,确保不再发生歧义。
二是对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署将在结算中扣除落标补偿费,后续类似项目招标中,我署将结合资格预审情况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核,及时调整完善相应文字表述,并制定招标控制价计取的相关内控制度。
三是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图施工的问题,经我署认真梳理及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满足设计要求。后续我署将进一步压实项目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对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加强管理,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纳入履约评价。
四是对部分项目变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署已补充完善相关变更审批手续,扣减不合理的变更价款,同时印发了《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手册,并组织开展了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会,面向全署宣贯变更管理制度。我署将在后期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变更管理工作,严格变更审批程序。
五是对部分项目勘察工作内容不合理的问题,我署已对此部分不合理超钻进行核减,在工程结算中扣除相应费用。后续我署将加强勘察过程管理,核实任务书要求和设计要求,避免超钻少钻风险。
六是对个别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完工的问题,对工期延后的项目,我署已组织总包单位梳理剩余工程量,倒排工期计划、加大人力、物力等资源投入,在提升变更决策后,短期内完成了大量变更内容的施工建设,目前已完工并移交院方使用。对往后医院建设项目,我署将合理设计工期并严格论证,确保项目按工期顺利推进。
七是对部分项目材料进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署已完善品牌报审,核实材料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并根据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进行罚款。后期项目建设中,我署将严格监督材料报审与送验,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及时闭合材料报审审批手续,严格压实监理单位工作责任,纳入履约评价。
八是对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后,我署立即约谈参建单位,要求项目管理团队缺岗人员限期到岗,并对照合同进行违约处罚,同时将人员配置情况纳入履约评价,督促参建单位人员到岗履职。
九是对部分项目结算超过规定时限的问题,我署履行项目结算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办理,加快结算项目资料审核,督促施工单位限时补充完善相关结算资料。目前项目已报送至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续将加强结算各方联动,共同高效解决结算过程中各项问题,加快推进结算评审工作。
十是对其他问题,我署将严格按《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后续工作中加快合同签订效率。
三、总结
针对此次医疗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署将加强合同及招投标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加强材料进场、人员配置、工程变更等管理工作,提升施工管理水平;形成整改台账,落实销项;制定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相同问题不再发生。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