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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 坪山区将建筑市场不良主体列入“黑名单”,对12类不良行为实施失信惩戒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10-22 15:13:00
归档标识 2022年01月10日

  为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日前,深圳市坪山区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制度为突破口,针对12类不良行为,将辖区建筑市场不良主体列入“黑名单”, 实施失信惩戒和从严监管。

  以“黑名单”为抓手重拳治理建筑市场主体12类不良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坪山辖区的建筑市场主体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含环境卫生)以及劳资欠薪等12类“黑名单”管理情形的,区住房和建设局依规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实施失信惩戒和从严监管。

  对于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不良主体,《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惩戒。具体包括:限制资质资格;限制参与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限制参与坪山区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名单;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惩戒措施。

  以市场信用管理为目标 推进工程闭环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配套制度尚不健全,管理措施、制约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制定、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执行国家决策、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

  相比以往政策,《管理办法》减少了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直接干预,有效推动政府职能从重资质管理到重市场信用管理的转变,从重事前审批到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管理办法》将重点放在了市场信用管理上,大力推进工程闭环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通过有效治理建筑市场主体失信行为频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代价,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建立坪山区信用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造优质高效、安全可控、环境整洁、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建设与现代化创新型城市相配的精品建筑工程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为坪山建设深圳东部中心城区打造样板工程,有力推动“平安坪山”“质量坪山”“文明坪山”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