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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2016年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深市监〔2016〕53号印发)安排,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局开展了电梯维修保养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了5036台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涉及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83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电梯设备状况

  共抽查电梯5036台,合格电梯4857台,合格率约为96.4%;不合格电梯179台(附件1),不合格率约为3.6%。

  曳引式乘客电梯主要不合格项目为:1、紧急报警装置:2、紧急照明;3、轿厢超载保护装置;4、维护保养记录与标志;5、轿厢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自动扶梯主要不合格项目为:1、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2、T形盖板安全排查;3、扶手带的运行状态;4、维护保养记录与标志制停距离;5、自动扶梯空载制停距离。

  自动人行道主要不合格项目为:1、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2、防护挡板;3、扶手带入口保护。

  不合格项目详见附件2。

  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状况

  共抽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83家,合格273家,合格率96.3%;不合格电梯维保单位10家,不合格率约为3.7%。

  不合格电梯维保单位为:1、广东林元电梯有限公司;2、深圳康迪克电梯有限公司;3、东莞市振兴快捷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4、武汉鑫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5、深圳市兴茂达电梯有限公司;6、富士通电梯(深圳)有限公司;7、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8、深圳市江南电梯有限公司;9、深圳市勒邦电梯有限公司;10、深圳市京都电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电梯及不合格电梯维保单位后处理

  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电梯,我局已组织辖区局进行查封处理,确保设备复检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对不合格电梯维保单位,我局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予以立案处罚,同时根据《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记分。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2016年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电梯一览表.docx

        2.深圳市2016年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项目一览表.doc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