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工作要求,为做好坪山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1个,计划总资金327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类型 |
就业项目 |
二级项目类型 |
务工补助 |
项目子类型 |
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 |
项目名称 |
坪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项目投资概算(万元) |
327 |
规划年度 |
2025年 |
项目摘要 |
用于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深就业。 |
绩效目标 |
年度总目标 |
提高在粤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等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积极性和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务工就业积极性,提高劳务机构转移外省脱贫人口劳动力来粤务工的积极性。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支出。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就业务工人数 |
≥654人 |
质量指标 |
在粤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等吸纳外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积极性 |
提高 |
质量指标 |
劳务机构转移外省脱贫人口劳动力来粤务工的积极性 |
提高 |
时效指标 |
截至2025年10月底,此项资金执行率达到 |
10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吸纳来粤务工脱贫劳动力收入 |
增加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事项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第二办公楼401B室,邮编:518118,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755-85209227。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