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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变更《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0202000004号)内容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2-08-11 11:17:06
归档标识 2022年08月21日

  村田科技项目位于聚龙山七号路与翠景路交汇处西北侧,于2020年9月2日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0202000004号)。该项目于2019年4月列入《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计划》,于2020年5月取得更新单元规划批复。现深圳村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建筑容积率:由≤2.14调整为≤2.31。

  (二)总建筑面积:由111088平方米调整为119820平方米(已建108023平方米,新建11797平方米);分项建筑面积由“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0035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0732平方米,其中仓库443平方米,配套办公2490平方米,食堂4176平方米,文体活动设施784平方米,小型卫生福利设施159平方米,其他配套2391平方米,辅助性公用设施289平方米”调整为“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08023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1797平方米,其中停车场库11439平方米,辅助性公用设施358平方米”。

  (三)机动车泊位数:由“116辆”调整为“389辆”。

  (四)备注内容修改后如下:

  1.建筑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一星级或者深圳市铜级的要求。

  2.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55%。

  3.该地块涉及斜坡类地质灾害的中易发区,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4.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5.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6.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7.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已批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要求。

  8.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SG202000003。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翠景路15号

  (三)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四)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变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755-28380037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