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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3-10-14 09:00:00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坪山区

坪山街道

宝山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广东联泰地产有限公司

181169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83897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其中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5958平方米的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不小于4626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和用地面积不小于6586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一、公示现场

  (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二) 广东联泰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成路39A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宝山第二工业区62栋

  二、公示媒体

  (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二)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4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陈工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电话:0755-28398637

  特此公示。

  附件1:《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八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附件2:坪山区坪山街道宝山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