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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上、下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拟)拆除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纠正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11-09 16:5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上、下沙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碧岭片区南部,南临南坪快速,东临沙坑路,北至坪山河,西侧为未利用地,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21.7公顷(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及《坪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操作指引》(深坪更新整备〔2022〕152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1〕508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拟)拆除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进行纠正公示。

  二、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特区报》

  三、现场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积路60-1号

  2.碧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3.碧岭街道碧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深圳市坪山区风顺路28号

  4.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锦华路45号

  5.深圳市坪山上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积路60-1号

  6.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新榕路22号

  四、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psq.gov.cn/

  五、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计15个自然日。

  六、意见反馈

  相关人员如对权利人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填写意见反馈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异议。相关书面材料投递至公示地点意见箱内。

  1.个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2.委托他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及捺指模。

  3.单位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盖单位印章;单位委托代理人反馈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李生,联系电话:0755-846298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社区锦华路45号

  2.联系人:深圳卓越雅宏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刘生,联系电话:1856586565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积路60-1号

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坪山上沙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坪山沙绩股份合作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