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9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马峦街道,处于东纵路、龙坪路、香江路、江岭路围合区域。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33108.3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15131.5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0309.5平方米(含划入零星用地2072.9平方米),规划容积426330平方米,其中住宅388500平方米(含政府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54328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4000平方米(含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母婴室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3830平方米,其中2处12班幼儿园801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5平方米/处,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处),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3处)占地34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4处)占地2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2.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体育一路1号
3.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香江工业园3A一楼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远香路28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三)报纸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2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程工 电话:0755-28318927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区域位置图、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总平面布局示意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