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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山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更新意愿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19-09-29 09:43:00

  坪山围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于2018年9月计划公告,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12982.7平方米。根据2019年第3次城市更新业务会要求,为落实坪山大道和坪山河公共利益用地,拟新增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5542平方米。项目申报主体深圳国宏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外部移交用地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更新意愿的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坪府规〔2018〕8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8〕11号)》的规定,为维护该片区权利人的相关权益,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坪山区委区政府二办一楼大厅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二)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地址:坪山区建设路60号

  (三)改造项目现场

  地址:坪山区飞东村飞东西路12号

  (四)坪山政府在线网站

  (五)深圳商报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5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熊工

  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委区政府二办307

  电话:0755-28318927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是对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人是否同意申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