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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坪山区坪山街道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10:46:21

  2014年12月,《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单元更新专项规划》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2014年第2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2月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批准〈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单元更新专项规划〉的通知》(深规土坪〔2015〕20号)。2016年11月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第一次修改并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单元更新专项规划〉(修改)审批情况的函》(深规土坪函〔2016〕1526号)。现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第二次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内容

  项目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北侧为龙坪路,南侧为深汕公路,西侧为规划昌盛路,东侧为规划和兴路。

  本次规划修改内容具体为:

  (一)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173758.8平方米修改为173518.9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27681.8平方米修改为27512.6平方米,02-10地块由20292.9平方米修改为20222.2平方米,其它地块不变。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指标

  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由1001020平方米修改为100013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789400平方米修改为7886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132500平方米修改为13236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由11500平方米修改为57500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由46000平方米修改为0。

  01-01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67630平方米修改为16674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141620平方米修改为14087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24400平方米修改为24260平方米;02-01地块46000平方米商务公寓全部调整为办公,办公建筑面积由11500平方米修改为57500平方米;其它指标不变。

  (三)用地性质

  将规划二号路南移,同时将B-0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与A-02地块合并设置于规划二号路的北侧。

  (四)建筑退线

  修改后开发建设用地的建筑退线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落实。

  (五)分期实施

  在保障各分期配套设施建设责任不减少,各项公共利益设施及用地优先落实的前提下,修改分期拆除范围。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飞西村宝西路20号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8年2月2日起至2018年2月8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是2018年2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333号

  电话:0755-28297945  传真:0755-28297957

  联系人:梁工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