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专题 > 城市更新通知公告

关于《坪山区谷仓吓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局 发布时间:2017-07-26 11:08:18

  一、项目概况

  坪山区谷仓吓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位于坪山区中部,位于马峦街道,北侧为东纵路,南侧紧邻比亚迪路(规划为东城环路),西侧为民强路。

  本更新单元被列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已经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3次建环委会议审批并获原则通过,并核发《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坪山新区谷仓吓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规土〔2012〕428号)。现对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二、修改事项

  (一)在建筑总量、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及更新单元内分项建筑功能不变,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原规划01-05地块(文化设施用地)、01-06地块(公共绿地)腾挪至01-04地块东侧,01-04地块(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24178.1㎡减少至24034.1㎡,其他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二)在符合相关道路规范的前提下,将原规划批复的堂屋路线位进行调整,往西偏移约41m,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333号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民强路2号

  (二)网上展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坪山区城市更新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333号

  联系电话:0755-28297945

  传真:0755-28297957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