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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2-02-25 09:22:10

  《坪山区坪山街道宝山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坪山区石井街道望牛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坪山区龙田街道主力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已经区政府批准,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分别延期至2023年4月16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2月25日,现予以公告。

  坪山区相关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坪山区

坪山街道

宝山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广东联泰地产有限公司

 

181169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86970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应落实不少于24688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3年4月16日止。

2

坪山区

石井街道

望牛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坪山望牛岗股份合作公司

6812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5922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应落实不少于13577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5362平方米的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3个月,自2019年12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3年3月1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3

坪山区

龙田街道

主力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主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173761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1100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应落实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并无偿移交给政府不少于220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3个月,自2019年11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3年2月25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