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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龙田街道村田科技项目城市更新单元(综合整治类)二期拆除范围内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主体情况公示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2-03-03 09:57:19

  坪山区龙田街道村田科技项目城市更新单元(综合整治类)二期(以下简称“更新单元二期”)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大工业区翠景路15号。该城市更新单元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坪山区龙田街道村田科技项目城市更新单元(综合整治类)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坪府函〔2020〕55号),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2315.9平方米(详见附件1)。

  根据深圳村田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显示,该公司为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内全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权利主体。为保障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内所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第五十条规定,我局就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权属情况及单一权利主体情况组织公示(详见附件2)。

  一、现场公示

  (一)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大工业区翠景路15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老坑社区盘龙路38号

  (三)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盘龙路15号

  二、网上公示网址

  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https://www.szpsq.gov.cn/)。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2年3月3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2年3月9日前书面向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反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

  (二)委托他人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签名。

  (三)单位反馈的,应提交书面意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盖单位印章;单位委托代理人反馈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钟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9389520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