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专题 > 土地整备通知公告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自然博物馆项目土地整备的公示

信息来源: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3-13 14:30:00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商请尽快开展深圳市自然博物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函》(深规划资源坪函〔2020〕103号)和《关于尽快开展深圳市自然博物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函》(深坪更新整备函〔2020〕91号)要求,目前我街道正开展深圳市自然博物馆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项目拟征收范围已确定(详见附件)。为杜绝抢建博赔等违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项目拟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