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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草案)的公示通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4:24:00

  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土〔2018〕805号)有关规定,现对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项目实施范围1463049.4平方米。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LG302-03号片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拟留用土地10宗,分别为02-07、04-17、04-18、03-02、05-01、05-07、03-04、05-11、05-17、05-18地块。留用土地总面积280290.7平方米,规划总容积147713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5811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162411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49723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6574平方米(含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9326平方米,配套宿舍建筑面积107248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2620平方米[含社区管理用房3处,建筑面积均为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处,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处,建筑面积分别为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处,建筑面积分别为1500平方米、2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3处,每处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均为1500平方米;3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均为15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2处,建筑面积均为1500平方米;1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均为5000平方米;2处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均为1100平方米;1处片区汇聚机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2处邮政所,建筑面积均为150平方米;3处公共厕所(含母婴室),建筑面积均为120平方米;3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均为20平方米(占地面积3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3处,建筑面积均为650平方米;1处物流配送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另配建4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均为3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本次规划草案对[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一)社区留用土地涉及用地调整:

  按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确定10宗留用地地块面积及规划指标。

  将法定图则02-06、02-07、02-08整合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02-07,用地面积为40272.4㎡,规划容积率5.5;

  将法定图则04-17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5015.9㎡,规划容积率5.5;

  将法定图则04-18和04-19合并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04-18,用地面积为28832.3㎡,规划容积率5.5;

  将法定图则03-01局部、03-02、03-04局部和03-06-1局部地块合并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03-02,用地面积为35653.3㎡,规划容积率5.4;

  将法定图则05-07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1729.3㎡,规划容积率5.5;

  将法定图则05-01、05-02、05-03和05-04局部地块合并调整为商业用地,地块编号为05-01,用地面积为16888.9㎡,规划容积率7.4;

  将法定图则03-04局部地块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0759.9㎡,规划容积率4.6;

  将法定图则05-10、05-11局部、05-12局部、05-13、05-14、05-15局部及05-16局部地块优化整合为普通工业用地,地块编号05-11,用地面积为29183.5㎡,规划容积率4.6;

  将法定图则05-16局部和05-17地块优化整合为普通工业用地,地块编号05-17,用地面积为23879.4㎡,规划容积率4.6;

  将法定图则05-18和05-09优化整合为普通工业用地,地块编号05-18,用地面积为28075.9㎡,规划容积率4.6。

  (二)其他相关用地调整:

  1、道路调整

  西延新岭路,红线宽度为16米;提升求水岭路、兴围路道路等级至次干路,红线宽度拓宽至26米;优化上围路、兴围路、富田路、祥心路、同富路线位,对道路线型进行规整,道路红线宽度拓宽至16米。

  2、其他用地调整

  将05-05局部及05-06局部地块合并为05-06地块,用地面积33044.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教育设施用地。

  将05-04局部、05-05局部、05-12局部及05-15局部地块合并为05-05地块,用地面积16942.3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

  将04-14-1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783.6平方米。

  将04-11局部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公园绿地,地块编号为04-11-1,地块面积4619.3平方米。

  二、现场公示

  (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第二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四)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坪葵路271号;

  (五)深圳市坪山区田头社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

  坪山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999588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土地整备规划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石井街道田头社区田头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公众展示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