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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草案)的公示通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4:24:51

  坪山区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土〔2018〕805号)有关规定,现对坪山区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项目实施范围996141.5平方米。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LG301-01&04号片区[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和《深圳市LG301-03号片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拟留用土地10宗,分别为08-11-01、08-12-01、08-18-01、08-19-01、01-10-02、01-10-03、01-10-04、02-16、03-13、03-19地块。总留用土地面积397131.8平方米,规划容积189165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48294平方米(含商品住房1226642平方米和共有产权住房121652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74532平方米(含母婴室80平方米和社区菜市场6000平方米),厂房330966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91290平方米(含小型商业服务设施5325平方米,配套宿舍85965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46570平方米[含社区管理用房2处,建筑面积均为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处,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2处,建筑面积均为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处,建筑面积均为2000平方米;18班幼儿园3处,1处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2处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1处6班托育机构,建筑面积720平方米;2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均为1500平方米;2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均为1500平方米;2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均为2200平方米;2处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均为1100平方米;2处片区汇聚机房,建筑面积均为200平方米;2处邮政所,建筑面积均为150平方米;2处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均为480平方米(占地面积800平方米),2处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3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均为120平方米;4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均为20平方米(占地面积3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3处,2处建筑面积650平方米,1处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1处物流配送站,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0处变电所,建筑面积均为50平方米;5处通信接入网机房,建筑面积均为80平方米。]另配建8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其中6处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1处占地600平方米,1处占地2000平方米;5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2处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3处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本次规划草案对[坑梓龙田-砂砾地区]法定图则及[沙田地区]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一)社区留用土地涉及用地调整:

  按坪山区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确定08-11-01、08-12-01、08-18-01及08-19-01地块的规划指标。

  将法定图则01-12-1地块拆分为01-10-02、01-10-03、01-10-05三个地块,01-10-02地块用地面积42400.6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01-10-03地块用地面积28908.4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01-10-05地块用地面积11339.9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

  将01-10、01-13、01-12-2局部地块合并为01-10-04地块,用地面积43851.8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将02-16、02-18地块合并为02-16地块,用地面积53979.5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

  将03-12、03-13、03-14局部地块合并为03-13地块,用地面积28054.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03-18、03-19、03-17、03-18、03-20、03-21局部地块合并为03-19地块,用地面积77801.2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

  (二)其他相关用地调整:

  1、道路调整

  新增规划支路秀田路,红线宽度为16米;新增规划支路秀佘路,红线宽度为16米。落实法图建议性道路荣云路,红线宽度为24米。拓宽田脚横路,红线宽度为16米。优化秋田路(金田路-秀沙路段)线位,对道路线型进行规整。取消规划支路深田路。

  2、其他用地调整

  将01-11、01-12-2、01-14、01-13局部地块合并为01-10-01,用地面积38591.5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教育设施用地。

  将03-22、03-23、03-21、03-20、03-24局部地块合并为03-22地块,用地面积14784.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文体设施用地。

  将03-14、03-11局部地块合并为03-12地块,用地面积10380.3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

  结合规划的文体设施用地,调整地块周边的公园绿地,地块编号为03-20,用地面积为4172.5平方米。

  落实深汕高速路改桥工程线位,相应调整沿线用地,增加01-11-01、01-11-02、01-11-03三个地块,用地面积共22637.4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

  二、现场公示

  (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第二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四)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号;

  (五)深圳市坪山区沙田社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

  坪山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0755-8999588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土地整备规划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坑梓街道沙田社区沙田(二期)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公众展示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