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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坪山区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土地整备规划(草案)的公示通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11:32:52

  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土地整备规划已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土〔2018〕805号)有关规定,现对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土地整备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东部田心社区,项目实施范围2077904.2平方米,涉及《深圳市龙岗302-03号片区[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深圳市龙岗302-T1号片区[上洋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上洋地区]法定图则”)两片法定图则。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田心、田头地区]法定图则内。拟留用土地14宗,总用地面积476646.6平方米,规划总容积190975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08013平方米(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49555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333807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67856平方米(含宿舍建筑面积5002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831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0521平方米,含18班幼儿园2处,每处建筑面积6005平方米(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4004平方米(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9班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处,每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3处,每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处,每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处,其中2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处,每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党建用房3处,每处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处,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物流配送站1处,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邮政所3处,每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处,每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公共厕所3处,每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3处,其中2处建筑面积20平方米,1处建筑面积27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3处,每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变电所6处,每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通信综合机房5处,每处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2处,每处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不少于16个快速充电位)、110kV变电站(附建)1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4处,其中居住用地3处,占地面积分别为3000平方米、4800平方米和5000平方米;产业用地1处,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7处,其中1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6处每处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上述配套设施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本次规划草案对[田心、田头地区]、[上洋地区]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一)社区留用土地涉及的规划调整:

  将08-01、08-03-01地块合并为08-01地块,用地面积41036.0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将06-06、06-07、06-17、06—18、08-02-02、08-03-02、08-04-01、08-05-01、08-06-01地块合并为08-02地块,用地面积53763.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将08-04-02、08-05-02、08-06-02地块及06-32地块局部用地合并为08-03地块,用地面积23489.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

  将09-01地块部分用地拆分为6个地块,其中规划3宗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09-01-01、09-01-02、09-01-03,用地面积分别为34705.8平方米、39688.1平方米、36676.7平方米;1宗现状保留不可移动文物田心叶氏宗祠,地块编号记为09-01-05,用地面积5030.2平方米。

  将06-04地块拆分为8个地块,其中留用土地2宗,地块编号为06-04-02、06-04-04,用地面积分别为135869.4平方米、9808.4平方米,用地功能均为轨道交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将07-07、07-08、07-09、07-10、07-11、07-12、07-13、07-14、07-15地块合并为07-06地块,用地面积23152.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将07-16、07-17地块合并为07-07地块,用地面积28287.2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将07-04地块拆分为07-04、07-05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4636.9平方米、13506.2平方米,用地功能均为普通工业用地;结合规划蓝线调整08-08地块,调整后用地面积16995.6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

  (二)其他相关用地的规划调整:

  落实深汕第二高速、南坪快速辅道东延线线位;将兰田路、兴田路道路等级由次干道提升至主干道,延伸兰田路至南坪三期东延线,道路红线宽度25米;将新田路由支路提升至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6米;取消对兴路、谷田路、上田路、新山路;新增支路规划横一路、规划横二路、规划纵一路,微调祥田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延伸对山路至新联路(祥田路-新联路路段),道路红线宽度11米。

  在06-04轨道交通用地上调整新增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编号06-04-03,用地面积42478.8平方米,用地功能为轨道交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06-04-01地块用地面积8097.7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

  将09-01地块局部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地块编号09-01-04,用地面积35005.0平方米。将08-02-01地块局部用地和02-03地块局部用地合并为08-02-02地块,用地面积1617.1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文体设施用地。

  在留用土地08-03地块西侧和南侧新增08-04和08-05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3029.9平方米、4156.4平方米,用地功能均为公园绿地。

  结合规划道路、田头河河道迁改线位及规划蓝线,相应调整沿线用地。将02-02地块用地功能调整为市政设施用地+防护绿地;将02-01地块切分02-01-01、02-01-02、02-01-03三个地块,用地功能分别为市政设施用地+防护绿地、水域及公园绿地。

  二、现场公示

  (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

  (二)深圳市坪山区政府第二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四)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71号;

  (五)深圳市坪山田心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金田路348号。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

  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szps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5-8999588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土地整备规划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坪山区田心社区整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含树山背)土地整备规划公众展示图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