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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G11205-3宗地土地分宗相关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2-14 10:27:00

  G11205-3宗地位于坪山街道深汕公路以北、宝西路以西,用地面积11306.4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坪山飞西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飞西股份公司”)。

  日前,飞西股份公司来文申请根据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拆除范围及宝山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拟拆除范围对G11205-3宗地进行分宗,我局已受理并初审同意其申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G11205-3宗地分宗事宜公示如下:

  拟将G11205-3宗地分宗为三宗地,分宗后用地面积分别约为7863.79平方米、1802.53平方米、1640.1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均为50年,自198969日起至203968日止。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项目现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宝西路20号(坪山街道办事处深汕公路以北、宝西路以西)及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171214日至201812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址及展示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18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75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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